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争取实现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新突破,学校决定启动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校建设“电子信息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的长远奋斗目标,集思广益、深入挖掘学校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结合当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热点,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成果,总结凝练、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重点扶持,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二、遴选原则
1.创新性。项目应体现国际国内高等教育(研究生)发展的新趋势,反映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新成就,在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方面,具有原创性、创新性。
2.示范性。项目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较大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认可度高,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3.积淀性。项目具有扎实的研究与实践基础,注重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关注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重视成果的宣传与推广。
4.整合性。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鼓励与企业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增加成果的规模效应。
三、遴选数量
本年度拟遴选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15项左右,根据后续建设情况可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
四、申报要求
(一)遴选范围
成果应聚焦立德树人,充分把握时代趋势,结合专业自身特色,以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论文论著等为基础。成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类培养。遵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律,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方向,以强化两类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为路径,以重点领域分类发展改革为突破,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健全中国特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2.卓越工程师培养。卓越工程师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构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共同体”,推动企业与高校共同制定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对纳入产教融合范围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工程领域实践创新,激发工程科技人才创新热情,为培养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搭建平台。依托卓越研究生培养,在工程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等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形成成果。
3.学科交叉。瞄准国家重大需求和全球科学技术制高点,系统布局理科、工科、文科等学科交叉领域建设,以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为支撑,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融合数学和物理学等基础学科优势,强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培养,努力建成国家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和前沿科技突破先导区。围绕符合学科交叉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学位授予机制的成果。
4.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在优质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核心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成果。
5.其它方面。在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3.已获得过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推荐。
4.报送名额: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原则上报送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2项、博士点建设学院不超过3项,根据项目情况择优遴选。其中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博士点、正在申报博士点的学院都须申报至少1项,见表1。
表1各学院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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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 |
3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5 |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物联网学院 |
8 | 理学院 |
9 | 管理学院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 | 社会与人口学院 |
12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三)材料报送
1.《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遴选项目申报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7份,电子稿1份。
2.《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1份。
3.请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审核签章后于2024年5月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ypy@njupt.edu.cn。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2257
附件:
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zip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