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4〕4号)精神,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外时间为6-12个月。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选拔对象: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4.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邀请函。
5. 外语合格条件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两年内曾在教育部指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5)两年内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6)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员外语水平如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视为合格。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人员,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现有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需提供合格外语成绩后方可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6. 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及江苏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资助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7.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1〕17号),因疫情原因,2019年度、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书面申请放弃本奖学金资格或到期未派出人员,不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期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的限制。
三、在外费用标准及奖学金额度
3万元/6个月;6万元/12个月。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需提交材料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打包压缩提交学院):
序号 | 内容 | 电子版 |
1 | 《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 | word |
2 |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 | pdf |
3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 pdf |
4 | 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 | pdf |
5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pdf |
6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pdf |
7 | 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 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 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 pdf |
8 | 国外导师简介 | pdf |
9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pdf |
10 | 身份证件复印件 | pdf |
11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pdf |
12 |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 pdf |
2.申请人所在学院需提交材料清单:
(1)《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
(2)请学院附“重点推荐函”,推荐函具体对申请人的培养计划及出国进修的必要性进行说明,字数应在500字左右,纸质版一份,电子版word格式。
3.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4.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于4月3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46室),电子版请发送至:ypy@njupt.edu.cn,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3492257。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