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项目申请表
发布时间: 2021-04-05   浏览次数: 3058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申请表.doc



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申请与资助流程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研究生院鼓励在读研究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国际学术交流:

一、国际学术会议

1.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全日制研究生

2)拟参加的国际会议主题应与申请者就读学科领域紧密相关,且拟参加的国际会议会期应在申请者完成论文答辩之前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在国外举办的本学科领域较高级别的、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原则上出版正式会议论文集并由国际知名索引机构检索

4)申请者应以论文第一作者身份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oral)或张贴报告(poster)。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邮电大学

5)申请者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

2. 申请材料

1)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项目申请表》

2)会议正式征文通知,应包括会议的起止时间及相关费用说明

3)会议主办方的论文正式录用通知及邀请函(应包括论文录用情况的详细说明),并提供会议官方网址

4)发表论文或会议摘要(纸质及电子版)。

二、国际学术交流

1.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全日制研究生

2)拟参加的课题研究应与申请者就读学科领域紧密相关,应为国际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时间为3个月以上

3)申请者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

4)已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学校专项资助。

5)优先支持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

2. 申请材料

1)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项目申请表》

2)对方邀请信、英语合格证明及研修计划

3)详细经费预算和说明。

三、资助标准

1.国际学术会议,学校资助往返国(境)外旅费和会议注册费。设最高限额,欧美地区、大洋洲地区最高限额:15000元;亚洲地区最高限额:10000元,港澳台地区及其他最高限额:8000元。

2.国际学术交流,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境)外旅费、交流期间的基础医疗保险费及生活补助(RMB2000/月),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对于一流学科方向带头人及其团队的研究生,参加国际交流的以上规定费用由所在学科、研究生院各承担一半,但研究生院资助部分不超过以上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余部分由所在学科承担。

对于其他研究生,超过研究生院资助的最高限额部分及国(境)内旅费可由导师课题或所在学科资助。

四、资助流程

1.申请者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导师进行核准并签署意见,提交给所在学院,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和审批。

2.获得资助的研究生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学校相关文件办理出国(境)有关手续

3.参加会议的研究生须提交相关材料和报销凭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对符合资助要求者报销经费。

4.批准派出的研究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遵守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

五、相关材料提交

1.参加国际会议者,申请时须附以下材料:①会议的背景资料;②会议征文通知;③论文录用函及全文;④会议邀请函。回国后,须交齐以下材料:①会议日程安排表;②本人作口头报告的论文全文;③作口头报告的PPT文档;④本人以国际学术会议为背景的主题照片;⑤会议总结;⑥机票和会议注册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短期国际学术交流者,回国报到时须附以下材料:①在外期间科研内容说明;②科研成果复印件(学术论文,国际会议论文等);③回国后在院系做一次学术报告,交研究生院ppt文档,并请导师确认签字;④国际交流总结报告;⑤机票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3.提交申请表格前请先到“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管理/学位/科研管理/国际交流信息登记”模块填写出境信息。

4.归国后提交报销前,修改完善(3)后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压缩rar后上传至“/其他/电子文档采集管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交流回国后材料rar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