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相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22   浏览次数: 3502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

教育创新工程相关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名额

申报对象

1

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省立项资助38项、

省立项不资助30

已获省创新计划项目资助或立项的研究生不能再申报!

2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博士3篇、硕士7

201091日至2011831日期间获学位的研究生

3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3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4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省立项资助6项、

省立项不资助6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工作教师

5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名额不限

学院联系企业申报

 

二、申报说明

1、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请博士研究生和2011级硕士研究生积极申报,要求在校一年级、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都要申报!!(已经获得省创新计划项目资助或立项的研究生不能再申报)。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的研究生,如果获得项目资助,要求项目结束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后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报送材料有: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档一份,以“学号_姓名_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命名;

2)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档一份,以“学号_姓名_创新计划项目信息表”命名

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必须为201091日至2011831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通用学科范围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此时间和学科范围外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除外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的论文应是中文撰写,在报送中文版论文的同时,鼓励报送外文版论文。

报送材料有:

(1)每篇申报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式3本;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3份,电子档一份和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一套;

3)填写《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申报信息表》电子档一份。

3、优秀研究生课程

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电子档一份;

2)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信息表》电子档一份。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档一份。

2)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信息表》电子档一份。

5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档一份;

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一式1份,电子档一份;

3)填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信息表》电子档一份。

 

三、申报过程

1、预申请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于328日上午10点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在“网上报名”中选择“创新计划项目报名”,没有电子照片的请上传电子照片,点击“提交报名数据”。

在“论文发表情况登记”“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登记”“专利获得情况登记”中登记自己的成果信息,论文发表的只登记“第一作者”和“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论文,论文被收录的请填写收录号。所有成果请务必如实填写。

2、欲申请项目2-5的教师和研究生,请于328日上午10点前发送报名信息到ypy@njupt.edu.cn,报名信息包括“姓名,预申报项目名称”比如“张某准备申报优秀课程”。

3、其他报送材料和电子档材料请务必于201249日上午1000前报送到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410日提交到研究生院。

逾期不予受理,学校评选后,需要公示一周,通过后组织上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邓老师、孔老师,联系电话:5299717083492352

四、其它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聘请专家进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评审。项目通过相关专家分类评审产生建议名单(有关项目需现场答辩),建议名单经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审定批准并公布,下达项目资助经费。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到全体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附件:

2012创新工程申报材料.rar 2012年3月29日更新了《创新计划申报表》和《优秀论文推荐表》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请按要求49上午十点前提交到所在学院)

各学院秘书邮箱见附件4-1-3-1 中的子表。

 

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201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