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校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3   浏览次数: 860

关于组织全校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贯彻《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校研发〔2020〕34号).pdf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精神,现组织全校研究生导师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要求全校研究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的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全员知晓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我校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学校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请各学院组织导师认真学习,做好宣传解读,帮助每一位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

二、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见效

各学院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执行。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结合已有制度规范和学院实际,强化导师招生资格、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

三、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执行规范

各学院要建立监督指导机制,督导导师执行《准则》情况,及时将违反《准则》的导师情况报研究生院。

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学校将按照导师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性,分别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学校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情况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学校相关部门或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以切实保障研究生导师队伍风清气正。

请各学院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月活动,组织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集中学习《准则》,相关学习及宣传解读安排请于11月17日(星期)下午5:00前报研究生院,内容包括传达学习的时间、形式、参加人员等。研究生院将适时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旁听督查。

研究生院联系人∶肖梅宁,电话∶025-83492352,电子邮箱∶yxw@njupt.edu.cn。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docx

    附件2 学习贯彻执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计划安排表.docx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