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校研发〔2015〕9号)规定:“研究生教学实验室每两年由学校分管领导、专家等依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教学任务书》进行评估,每学年由研究生院进行运行情况检查”、“学院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情况,将作为学院下一期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的参考依据。”
近期将对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名称 | 挂靠学院 |
1 | 泛在网络无线接入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
3 | 有机光电子学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微电子工程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 |
5 | 光学与光电信息技术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 |
6 | 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自动化学院 |
7 | 智能信息物流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现代邮政学院 |
8 | 图像与视频大数据处理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9 | 大数据统计分析研究生教学实验室 | 经济学院 |
二、检查程序
第一阶段:学院检查。请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验室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见附件)交项目所在学院申请学院检查;项目所在学院应组织相关专家就实验室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预期开出及实际新开设的实验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结合该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进行检查,给出具体意见,经学院签字盖章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验室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报研究生院。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校级检查,校级检查采用书面材料审核、现场汇报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学院检查,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将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材料报送
材料内容:1.《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验室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2.相关支撑材料。
请于9月30日前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ypy@njupt.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仙林校区报送至行政南楼435,三牌楼校区至科研楼507;联系人:孙蓓蓓、孔媛媛;联系电话:83492141、83492352。
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情况,将作为下一期研究生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的参考依据。学校将对建设项目完成好、建设成效明显的实验室追加投入;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将限制对其投入。
附件:研究生教学实验室中期检查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