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实际,我校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课方式分为:“A跟全日制一起上课”与“B周末班上课”。
“A跟全日制一起上课”:其培养方案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全相同,培养方案内所列课程均可选择。【选方式A的请参照培养方案选课,具体请参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与培养文件汇编》】
“B周末班上课”:培养方案内仅部分课程开设周末班,周末班上课地点均为三牌楼校区。网上选课系统将进行设定,网上能选择的课程均在周末开课。【选方式B的请按照“周末班课程安排”选课】
请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跟导师讨论后确定自己的上课方式,请务必于9月8日上午10:00前网上选定“上课方式”,研究生院根据学生的上课方式进行系统设定后,研究生请于9月8日下午16:00至9月10日上午10:00完成网上培养计划制定。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选定“上课方式”及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
系统登录方式:学校主页->智慧校园(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研究生
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的兼容模式,如果有乱码显示,请参照登陆后的“我的首页”下方的“系统提醒”进行浏览器兼容设置。
一、9月8日上午10:00前,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后选择左下角“学位论文管理”,“其他/个人基本信息管理”,完善个人信息,填写“手机号码”“上课方式”“住宿地点”“工作单位”等。
上课方式:请选择“A跟全日制一起上课”或“B周末班上课”;
住宿地点:如果校内住宿请填写“锁金村校区-宿舍号”,如果校外住宿请填写“南京市XX区XX小区XXX”;
工作单位:如果已经工作请填写公司名称,如果没有工作请填写未工作。
二、9月8日上午10:00至9月8日下午16:00研究生院进行系统设置
三、9月8日下午16:00至9月10日上午10:00学生网上选定培养计划,具体要求请见《2017级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总汇》/《关于2017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选定的通知》
四、 9月11日(周一)“A跟全日制一起上课”的开始上课
9月16日(周六)和9月17日(周日)“B周末班上课”的开始上课
因为网上选课尚未结束,系统内个人课表暂时只能查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英语》的上课安排,其他课程一周后更新,第一周请至“研究生院主页/右侧课表查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硕博、留学生课程表”查询课表,对照自己的培养计划,按照个人选课进行上课。
五、9月12日(周二)开始培养计划调整,因个别课程可能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取消开课,部分研究生的培养计划需要调整,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培养计划选定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3492257,8349214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