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我校元旦放假时间定为2016年1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正常进行,1月3日(星期天)为公休日。
请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