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会)、学院及学科:
经研究决定,从7月5日至7月14日进行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用统计、会计和工程硕士(电气工程))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导师基本条件
目前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校在岗人员,其它条件依照附件6相关规定执行。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或《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研究生导师简况表》,提交到负责学院。
2、负责学院到科技处或社科处进行申请表部分表项(科研项目、专利、获奖等)审核,在相应的表项处加盖公章;同时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表的其他表项(论文、教材、专著等)审核认定。
3、学院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提交分委会。
4、分委会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分委会参会人员达到委员总数2/3以上投票有效,凡获得分委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投票同意者,视为通过)。
5、分委会将《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研究生导师简况表》、《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6、研究生院将分委会提交的通过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7、名单公示一周,研究生院接受异议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
8、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公布名单。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7月5日-7日,申请者将相应材料提交至各负责学院;
7月8日-10日,分委会审核及投票表决;
7月11日,以分委会为单位,将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7月12日-14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2、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1)《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或《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研究生导师简况表》,一式1份(盖章原件)及电子档。
(2)相应证明材料。
n论文:5篇代表作复印件(从网上数据库打印或纸质期刊复印均可);
n教材或专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n项目、专利及获奖:以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盖章为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无
法核实,需个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以说明;
n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专业类别(领域),报多个者视申请无效。
2、曾经担任过导师但不具有我校导师资格的,需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研究生导师简况表》,申请导师资格确认。
联系人:林军、王昆
联系电话:025-83492095
电子邮箱:yxk@njupt.edu.cn
研究生院
2014-7-5
附件1: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联系人名单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5: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附件6: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
2014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确认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