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16   浏览次数: 148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会)、学院及学科:

经研究决定,从1016日至1030日进行201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条件

相关规定依照附件8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程序

1、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到科技处进行表项(科研项目、专利、获奖等)认定,在相应的表项处加盖公章,与相应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到人事所在二级学院

2、人事所在单位收齐申请表后,对申请表的其他表项(论文、教材、专著等)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审核,签章确认后统一提交到负责学院;

3、负责学院将《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及相应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提交到一级学科学位点挂靠学院;

4、学科带头人(负责人)签署学科推荐意见,提交分委会;

5、分委会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分委会参会人员达到委员总数2/3以上投票有效,凡获得分委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投票同意者,视为通过);

6、分委会将《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附件7)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附件67须按一级学科汇总同时提交电子版);

7、 研究生院将分委会提交的通过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8、名单公示一周,研究生院接受异议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

9、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公布名单。

三、曾任研究生导师资格确认

新调入我校,曾经担任过研究生导师的人员,其导师资格需重新确认。申请者需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研究生导师简况表》(附件4),随后程序同上述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四、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遴选

申请者需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导师申请表》(附件5),随后程序同上述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五、时间和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1016-20日,申请者将相应材料提交到人事所在二级学院;

1021-22日,相应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科负责学院;

1023-25日,相应材料提交至各一级学科挂靠学院;

1025-1030日,以分委会为单位,将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1)《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盖章原件)及电子档。

(2)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n论文:5篇代表作复印件(从网上数据库打印或纸质期刊复印均可);

n教材或专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n项目、专利及获奖:以科技处核实盖章为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在科技处核实,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以说明;

n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学科,报多个学科者视申请无效。

2、校外兼职导师聘任,应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从严要求。

3、充分考虑学科发展需要及申请者“学科归位”问题。

4、新获得导师资格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方可正式招收研究生。

联系人:林军、王昆

联系电话:025-83492095

电子邮箱:yxk@njupt.edu.cn 

研究生院

 

2013-10-16

 

 

附件.rar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目录

附件2:联系人名单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附件5: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导师申请表

附件6: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7: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附件8: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