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要求,制定了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经学校推荐审批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
2、复试实行择优录取原则。
三、复试与录取程序
1.复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院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3人。面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语种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复试时携带材料如下: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3.复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复试、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录取专业;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5、学院网站公示招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未按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现场监督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 邮箱:jbxx@njupt.edu.cn。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3492263; 邮箱:dzky@nju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