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及相关二级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曾任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1. 博士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校发〔2024〕62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者只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对应的专业学位博士点的导师,不可跨一级学科博士点申请。导师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机关等部门导师为学科挂靠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的只能申请所在学院相应博士点的导师。
2. 硕士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校发〔2024〕63号)(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者只能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机关等部门导师为学科挂靠学院)硕士点的导师,且只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对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导师。
3. 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校发〔2024〕64号)(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的聘任必须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从严要求。确需聘任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的学院,须于11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设置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岗位的申请报告(含《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入遴选程序,程序要求另行通知。
二、遴选程序
1. 系统填报
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通过系统进行填报,申请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遴选系统具体路径:智慧校园/办事大厅/应用平台(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
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曾在其他单位担任过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曾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已任相关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认定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
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曾在其他单位担任过研究生导师的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
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学校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2.研究生院统一将申请表中的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获奖、教材和已开设课程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系统在线认定。
3.申请者登录遴选系统确认申请表各项内容的审核结果,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根据审核结果,在线填写情况汇总表并提交。申请者将相应材料提交到学位点挂靠学院。
4. 学位点挂靠学院审查申请者申请资格,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签字盖章确认并签署推荐意见,系统在线导出并审核《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南京邮电大学曾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南京邮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情况汇总表》,提交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
5.分委会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材料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签署意见(分委会参会人员达到委员总数三分之二及以上,投票有效;获得分委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投票同意者,视为通过)。
6. 分委会将表决通过的申请者申请表、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分委会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和《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7. 研究生院对分委会推荐的研究生导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研究生院将审定通过的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
9.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学校发文正式公布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1. 时间安排
11月17日前,申请者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佐证材料。
11月25日前,职能部门在线审核、认定填报数据。审核过程中,如职能部门对填报数据有疑问,将在线退回申请者修改或补充佐证,修改完成后需重新提交审核。
11月27日前,申请者登录遴选系统,确认申请表各项内容的审核结果,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根据审核结果,在线填写汇总表并提交。申请者将纸质申请表提交到学位点挂靠学院,学位点挂靠学院指定专人接收申请材料。
12月3日前,各学位点挂靠学院审核、汇总申请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
12月8日前,各分委会审核、汇总申请材料,按照遴选工作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2. 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要求
(1)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完成后,登录系统导出申请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原件1份;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在线填写情况汇总表并提交。
(2)在线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提供发表的论文全文(含能够显示是否共同一作/通讯作者的页面),以及在Web of Science科学引文索引(SCI)网站、Ei Village2工程索引数据库网站或CNKI中国知识系列数据库网站等检索查得该论文的截图或web文件。如果论文是ESI论文须登录图书馆InCites网站进行查询(详见附件6),并上传查询结果的证明页面。
专著、教材:指出版社正式出版、具有ISBN书号的教材、专著,提供封面及目录;
项目、专利及获奖:提供相关批文或证书;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 分委会提交材料要求
(1)经分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2)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曾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情况汇总表》
《分委会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汇总。
四、其他事项
1. 学位点挂靠学院遴选导师时,应充分考虑学科发展需要及学校对导师“学科归位”的要求。
2. 新获得导师资格者,需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方可正式招收研究生。
3. 成果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4. 表格填写补充说明
(1)论文
申请研究生导师的论文等级限填《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目录》规定的级别(科技处主页/右下角,http://10.22.243.79/)。可以标注ESI论文,不要标注SCI、EI、CSSCI、中文核心等。
ESI论文须登录图书馆InCites网站进行查询(详见附件6),并上传查询结果的证明页面。
(2)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须有校内编号。申请者填写主持科研项目的校内编号时请务必注意:校内编号是指申请者通过智慧校园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后获取的项目编码(纵向科研项目)或项目编号(横向科研项目)。校内编号不能填写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号,更不能填写为财务报销时的项目代码,否则影响该项目的认定。
军工科研项目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填报。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折抵。
以下类型项目不属于主持结题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认定之列:各种类型的校级项目(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政课题、教育规划课题等)、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
(3)获奖
获奖指由政府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表彰或奖励,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等。
(4)专利
专利仅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包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5)专著、教材
专著、教材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
5. 外单位调入人员业绩证明
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在原单位的教学和科研业绩须由原单位教务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调入人员如能提供科研项目结题证书,可以不用提供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科研项目结题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蓓蓓,联系电话:025-83492352,电子邮箱:yxw@njupt.edu.cn,地址:仙林行政南楼434。
2025年11月12日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