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xw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术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邮电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办法》,现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往届未开题的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专家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考核。

对于新导师(指导第一届和第二届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开题,各学院必须组织专家组进行开题答辩检查。专家组由不少于三位研究生导师组成,组长一般为已有至少届毕业生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导师须参加所指导学生的开题答辩,但不作为其专家组成员。

其他导师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开题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鼓励学院统一组织开题。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开题报告提交后一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研究生开题工作由联培基地协商学位点所在学院统筹安排,学位点所在学院可委托联培基地组织完成,但要安排本院专家参与联培学生的开题答辩。

三、工作时间安排

1.研究生于20241031日前将开题信息在网上填写完成并提交,将纸质开题报告(1/人)提交到学院。未按时完成开题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时间将相应推迟。

2.各学院按《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办法》(校研发〔201414号)组织专家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考核,于20241124日前将考核结果在网上录入,并将开题考核结果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请认真核查材料中信息填写及相关签名、盖章是否齐全、完备。

3.各学院完成考核后须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研究生。

研究生考核成绩有一以上为C的需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15天,经导师同意后,系统填写开题进展考核报告,纸质版提交至学院。

研究生考核成绩有一项上为D的需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45天,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系统填写开题进展考核报告,纸质版提交至学院。

四、开题考核结果提交

各学院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将开题结果在网上录入,研究生开题考核结果汇总表(1份,学院签字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开题报告(1份/人)各学院留存)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25-83492352

邮箱:yxw@njupt.edu.cn

附件1:开题网上操作流程

研究生开题网上操作流程-研究生和导师.docx

校研发【2014】14号《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办法》.docx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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