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常见问题3:2016级以后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要求?


发布者: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及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06 浏览次数:4760

此为学校基本要求,如果各学科的培养方案有更高要求按照培养方案执行。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申请硕士学位时的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录用)学术论文1篇,学术刊物须是:【期刊有要求,论文录用即可不一定发表】

《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所规定的期刊;校发〔2016〕3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的通知.doc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人口与社会》;

SCI、SSCI、EI或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

【期刊是否符合要求,可通过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网址:

http://coreej.cceu.org.cn/

2.申请并被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专利受理即可不一定公开】

 

统计要求:

1.列入统计的论文或专利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2.列入统计的论文,必须南京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

3.增刊论文不列入统计范围。

4.列入统计的专利,必须南京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硕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或硕士研究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科研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专利所有权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列入统计:南京邮电大学必须是第一或第二授权单位,硕士研究生本人必须是发明人中的第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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