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3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不受疫情影响,经研究拟于5月20日左右、6月19日左右、7月10日左右分三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名单。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执行。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时间 | 各阶段完成时间 |
2020年第一次会议 | 5月20日左右 | 分委员会会议及材料上报:5月15日前 |
2020年第二次会议 | 6月19日左右 | 参加校级盲审的研究生,答辩申请、相似性检测、盲审论文提交:5月20日前 |
答辩:6月9日前 |
分委员会会议及材料上报:6月15日前 |
2020年第三次会议 | 7月10日左右 | 参加校级盲审的研究生,答辩申请、相似性检测、盲审论文提交:6月3日前 |
答辩:6月26日前 |
分委员会会议及材料上报:7月2日前 |
注:学校将视情况,于7月下旬增开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院
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