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 工作内容 | 月份 |
招生 | 1.接收国家GCT考试成绩; 2.根据GCT考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拟定录取分数线 3.上报申请GCT成绩有效的考生信息。 | 1月 |
1.上报国家录取库; 2.将录取情况发到各培养基地,发出录取通知书; 3.拟定、上报来年招生计划。 | 3月 |
1.各地开班典礼,南京教学基地学员报到; 2.制定招生宣传材料。 | 4月 |
1.落实招生政策、召开学校生源动员会; 2.落实意向单位; 3.洽谈签订合作协议(全年)。 | 5月 |
1.接受咨询、接待来访(全年); 2.制定当年招生简章; 3.指导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4.出《专业课考试大纲》。 | 6月 |
1.收验报名材料和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费; 2.进行资格审查; 3.接收申请上一年GCT考试成绩有效人员信息。 | 7月 |
1.接受国家下转的考生报名信息; 2.分解、下发相关培养基地和各学院考生信息、进行信息核对。 | 9月 |
1.第二阶段考务准备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印制试卷、组织专家组、打印聘书、核发各类材料、安排考场和面试); 2.组织第二阶段考试。 | 10月 |
1.对考试结束后的费用清理; 2.材料、试卷收集; 3.组织阅卷; 4.登记成绩,校对成绩。 | 11月 |
1.接受考生成绩查询。 | 12月 |
1.接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 2.组织在学人员参加国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水平考试。 | 5月 |
培养 | 1.接收录取名单,编班编学号; 2.将新生名单下发到各学院和培养基地; 3.根据各培养基地的不同情况给财务处学员需缴费名单。 | 3月 |
1.新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校园网录入个人信息档案; 2.各学院、基地组织教学; 3.学院报已结课学员的成绩。 | 4月 |
1.按地域、专业制订开班方案; 2.制订教学计划(课程一览); 3.审查学员成绩,打印成绩单。 | 5-6月 |
1.制定培养方案; 2.整理课程教学大纲; 3.修订在职工程硕士管理手册。 | 10-12月 |
1.组织教学、考试、课程成绩录入; 2.学院上报各班总成绩; 3.答辩资格中的成绩审查,打印成绩单; 4.学员通过校园网查询学习成绩。 | 全年 |
1.制定培养管理规定; 2.监督、配合工程硕士教学质量评估。 | 根据情况 |
1.组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参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 | 全年 |
学位 | 1.学位论文相关规定的起草; 2.统一布置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和材料清单; 3.制作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和材料。 | 全年 |
1.工程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聘选导师,提交导师登记表。 | 入学一年后 |
1.学位论文开题,提交开题报告。开题一年以后准许答辩。 | 入学一年半后 |
1.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审核成绩单和开题报告。 | 3/5/11月 |
1.学位论文盲审,针对所有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 3/5/11月 |
1.学位论文答辩。 | 3-4月/ 6月/12月 |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 4月/7月 |
1.毕业学位证书制作和发放。 | 会后一周至两周 |
1.汇总、整理、上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寄送硕士学位论文。 | 9月 |
1.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上报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信息。 | 10月 |
1.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江苏省学位办抽检,被抽检研究生论文参加省里双盲评审。 | 11月 |
专业学位点申报 | 1.领会上级工程领域申报的文件精神,组织学院申报新的工程领域。 | 12月至3月 |
费用管理 | 1.制定经费分配方案。 | 根据情况 |
1.与合作单位洽谈费用收取方法。 | 5月 |
1.督促合作单位履行协议,交清培养费用; 2.为单位或学员提供发票; 3.清理欠费情况。 | 全年 |
1.培养费收取情况审核和具体分配。 | 6月/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