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研〔2010〕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校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及《2009年度省重点学科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填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中期检查的对象为所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省一级重点学科与省重点学科(详见下表)。
序号 | 学科名称 | 学科 | 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 | 省一级重点学科 | 省重点学科 |
代码 |
1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 | √ | √ | |
2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080904 | | | √ |
3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081001 | | | √ |
4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081002 | | | √ |
二、中期检查内容
1、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和省一级重点学科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09〕11号)进行检查。重点是2008年7月以来加强一级学科建设统筹规划、强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综合功能、强化优势特色、强化团队建设、强化集成融合、强化国际交流合作、强化机制创新、强化建设责任等八个方面的建设情况。
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的一级学科,在按省一级重点学科检查要求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还应对照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应尽快达到一级国家重点学科水平、力争在下一轮国家重点学科遴选中取得新突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上新台阶,为江苏建设教育强省、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检查作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的建设情况和成效。
2、省重点学科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教研〔2007〕2号)进行检查。重点是2006年8月以来凝炼学科方向、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和学科团队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发挥育人功能、加强学科基地与优质资源建设、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七个方面的建设情况。
三、《2009年度省重点学科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填写要求及格式与2008年度省重点学科基本信息年度报告一致。具体表格见附件3。
1、9月20日前各学科向研究生部提交:
(1)自查报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1、2);
(2)2009年度省重点学科基本信息年度报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
2、9月20~9月26日: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各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定稿。
3、9月26~28日:
(1)各学科通过“江苏省重点学科管理信息网上填报系统”在网上填报《2009年度省重点学科基本信息年度报告》,网址为:http://202.195.241.210(教育科研网);http://218.94.137.112:8080(公网)(用户名及密码将另行通知),并提交打印版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
(2)各学科提交自查报告(正式版)的PDF和WORD格式电子版及汇总表格(格式见附件4)。
4、9月28~30日:学校汇总审核,打印、盖章并提交省教育厅。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学科管理科(科技楼513室)
联系人:林 军 王 昆
联系电话:83492095
邮箱:yxk@njupt.edu.cn
附件:
1、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自查报告(格式)
2、江苏省重点学科自查报告(格式)
3、2009年度省重点学科基本信息年度报表(格式)
4、信息汇总表(格式)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