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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doc(2018年10月更新)
第三章 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第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导师聘请同行专家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校博士生导师担任。
第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资格:
(一)完成《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完成博士学位论文且导师认为论文质量达到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方可进行预答辩。
第十条 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公开进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中的“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意见”。《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在预答辩结束后三天内交研究生部备案。
第十一条 完成预答辩的论文,由答辩人按“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至少一个月后才具备提出正式答辩申请的资格。
组织完预答辩后,请按以下步骤完成:
1、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
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
有部分学生,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信息,则密码为学号(字母D小写),请这部分学生在最下方的“备注”信息栏中,标明:“本人身份证号:xxxx”,管理人员会将身份证号信息导入系统。
3、预答辩申请
在学位管理/学生预答辩申请模块中,填写信息,保存并提交。
4、预答辩情况登记表提交
将签字后的预答辩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科技楼511 仙林行政南楼437。